民行检察宣传走进人民调解员培训班
“打官司最怕执行难,执行关系到当事人诉争利益的最终实现,现在新《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检察机关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进行监督…”近日,南通海安县检察院民行科检察官借助该县开发区人民调解员专业培训班,向参加培训的32个村民调、治保主任宣传介绍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以及新《民事诉讼法》。 培训班上,该院民行检察官向各村的民调、治保主任发放了“检民联络卡”,并现场解答他们所在村一些疑难案件的法律问题。同时,检察官还向治保主任们学习处理群众纠纷的经验以及调解的方法和技巧。 培训结束后,民调、治保主任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以前不知道,民事纠纷有些是可以到检察院调解的。”牵头本次培训会的开发区司法所所长倪大珠高兴地说:“检察机关既监督法院执行,又参与化解执行纠纷,老百姓今后既有后盾又有参谋,在每个案件中一定更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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