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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检察院书记员“阳光晋升”助检员


(信息时间: 2013-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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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多来,我协助承办人办理各类案件百余起,从起初的逢事必问到如今能够主动思考,我在努力拼搏中收获自信。”4月22日下午,江苏海安县检察院六楼会议室举行书记员晋升助理检察员述职测评大会,这是继助检员差额晋升检察员之后,该院再次将法律职务晋升推上竞争平台。

  为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海安县检察院决定在坚持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基础上,将法律职务的晋升中也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此次晋升,该院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确定选拔的基本条件,以《检察官法》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同时,还特别提出了参加助理检察员选拔的同志,必须要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调研、信息和宣传文章2篇以上。另外,为进一步体现好中选优的原则,结合该院的实际情况,对参加市级以上业务技能竞赛成绩优异的,受到市级以上记功、表彰或县委县政府表彰的以及从事检察工作年限较长,工作业绩突出的,将优先考虑晋升。10名书记员参加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及公示,8名同志参加晋升述职测评,最终6名书记员经过组织考察等层层考验脱颖而出。

  “对书记员晋升助理检察员实行差额竞争机制,是我院在选人用人工作上迈出的关键一步。竞争选拔既选拔了一批德才兼备的干部,更重要的是树立了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我们将坚持好中选优、优胜劣汰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人员竞岗、职级晋升机制,让工作能力强、业务能力精的同志脱颖而出。”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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