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对我们全家的关爱,帮助我们度过了难关。”1月15日,家住海安县角斜镇老庄村的贵州籍外来妹胡兴秀在乡邻的陪同下,向海安县检察院赠送了题为“无私救助,情深似海”的锦旗,对该院的真情关心和救助行为表达了由衷的感激之情。
2013年2月6日的下午,胡兴秀的丈夫张国富拖人力板车由东向西行经海安县丁沿公路角斜镇老庄村8组地段时,被无证驾驶摩托车的黄某撞倒,严重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经公安机关交警部门认定黄某应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犯罪嫌疑人黄某一直未对被害人亲属作出任何经济赔偿。因张国富的家庭经济条件较差,儿子仍在读高中,其妻子胡兴秀体弱多病,家中尚有70多岁的老人需要赡养,张国富本是家中的顶梁柱,该起交通事故使得这个原本贫寒的家庭雪上加霜。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海安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审查后发现被害人的情况符合刑事被害人特困救助条件,于是告知被害人家属胡兴秀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刑事被害人特困救助,并将相关材料移送该院控申科办理。该院控申科迅速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及时将10000元救助金发放到被害人家属胡兴秀手中。自去年以来,该院已对15名特困刑事被害人实施了救助,累计发放救助金7.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