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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县法学会各研究分会成立情况的通知


(信息时间: 201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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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学会各研究分会挂靠单位:

   根据我县法学研究实际需要,依据《中国法学会章程》和县法学会二届一次理事会通过的《关于成立各专业研究会的决议》,县法学会于2015131投票批准成立刑法、刑诉法学研究会(挂靠县检察院)、民法、民诉法学研究会(挂靠县人民法院)、行政法学研究会(挂靠县政府法制办)、青少年犯罪学研究会(挂靠县公安局)、法治文化建设研究会(挂靠县司法局)、法治海安建设研究会(挂靠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大调解法治化建设研究会(挂靠县大调解中心)七个研究分会。

各研究分会设会长1人(由挂靠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兼任)、副会长13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5人。研究分会下设理事会,理事会人选由各研究分会会长从全县擅长、热心本学科研究的会员中选定,经研究分会会长会议协商产生,一般由7名以上理事组成。

为保障和促进县法学会各研究分会的发展,根据会长办公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海安县法学会研究会管理办法》,请各研究分会挂靠单位于3  日之前,按照附件(1)报送本分会成立及工作开展情况。联系电话88810293邮箱hazfw@126.com

 

 

 

 

                                      海安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海安县法学会

                    

                                                                       201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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