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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发展中国法学会会员的通知


(信息时间: 201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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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有关单位,市法学会各学科研究会:

为促进我市法学研究工作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法学研究的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更好地服务法治南通建设,市法学会决定在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学教育、科研和法律实务部门发展一批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现就会员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入会条件

市法学会是中国法学会的地方组织。市法学会会员均为中国法学会会员,统一适用《中国法学会章程》。个人、团体会员申请经市法学会审查批准后,由中国法学会统一颁发会员证。

个人会员入会条件:凡赞成本会章程,有一定法学理论基础或法律工作实践经验,并有较强研究能力的我市法学、法律工作者和其他各界人士,由本人申请,经本会批准,即为本会个人会员。

团体会员入会条件:凡赞成本会章程,支持法学研究事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向本会提出申请,经本会批准,即为本会团体会员。

二、申请入会程序

(一)个人会员:申请人填写《中国法学会入会申请表》,经本会的一名会员介绍,所在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将《中国法学会入会申请表》和申请人2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并寄(送)本会。本会秘书处审核、会长办公会议批准后颁发《入会通知书》和《中国法学会会员证》,报中国法学会备案并予以公告。
   
二)团体会员:申请单位填写《中国法学会团体入会申请表》,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寄(送)本会。本会秘书处审核、会长办公会议批准后颁发《中国法学会入会批准书》,报中国法学会备案并予以公告。   

三、其他事项

(一)《中国法学会章程》、《中国法学会会员管理办法》和有关中国法学会会员权利与义务,以及《中国法学会入会申请表》、《中国法学会团体会员入会申请表》等,可从中国法学会网站或中共南通市委政法委综合信息网法学会专页上下载(中国法学会网址:Http://www.chinalawsociety.org.cn; 中共南通市委政法委综合信息网址http://www.ntzfw.org.cn)。
  
(二)市法学会所属的宪法法理学研究会、刑法刑诉法学研究会、民法民诉法学研究会、青少年犯罪学研究会、经济法学研究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法治南通建设研究会、大调解法治化建设研究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可各推荐10名个人入会,会员不局限于研究会挂靠单位人员。 欢迎市各有关单位有志于法学研究事业的同志和单位、团体踊跃申请入会。申请时间截至2015430。表格及照片请邮寄,不接收电子版和传真。
   
(三)其他不明事项可联系本会秘书处,电话:85098587;通信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邮编:226018

 

附件:中国法学会个人(团体)会员入会申请表

 

 

                                                                                   南通市法学会

                                                                     201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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