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治建设
2010年法治海安建设工作要点


(信息时间: 2010-03-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10年是我县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基本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开局之年,也是法治建设基层基础巩固提高年和新一轮法治县创建启动之年。全县法治建设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深入推进法治建设、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抓好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制宣传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深化法治创建、强化基层基础、完善惠民举措、营造法治氛围,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一、坚持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大力推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决策先学法、行政必依法、年终必述法、凡晋必考法的“一先三必”硬性规定;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全面建立县镇两级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实行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制度,凡涉及公众利益的决策,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公示、听证、征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充分尊重民意,用更高水平的协商机制和决策机制取代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实现。
2、进一步加强行政配套制度建设。加强和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建立范围广泛、方式灵活、程序规范、规则明晰的公众参与制度框架;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备案、清理等监督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报备率、审查率达到100%;继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继续保持100%,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信息交流良性互动机制,定期对行政负责人出庭情况进行通报;分批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行政审判,年内各行政机关负责人至少参加一次行政审判旁听活动,并作为一项重要考核事项纳入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年度法治建设考核体系;依法行政例会制度常态化运作,逐步形成由各镇、部门分管负责人、执法大队大队长、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组成的依法行政例会制度,定期分析研判行政执法工作出现的疑难问题,寻求解决途径;全面推动各镇法制机构建设,以县、镇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在各镇普遍建立法制办公室,以适应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
3、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准入制度,对新申领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要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定期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抽考,考试不合格对象,将取消行政执法资格,不得予以上岗执法;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全面推进执法裁量权基准制、执法案卷评查制、执法业绩档案制、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制、错案责任追究制的落实,积极推行说理性文书,着力提高行政执法文书质量,进一步促进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继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总结推广公安局“学法积分累积制”,在行政执法部门积极探索网上学法、培训、考试制度,提高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推动全县执法工作总体上台阶,力争年底有1-2家单位被表彰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4、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考核力度。认真落实《江苏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年内制定出台符合我县实际的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实施细则,规范全县的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将依法行政考核纳入各镇各部门及所属人员的实绩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切实落实《关于在全县建立领导干部述法述安考评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执法守法情况考核,把法治和长安建设业绩纳入党政干部的考核任用体系;结合依法行政考核,通过满意度测评等形式深化执法评议考核,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及时防范和有效化解行政争议,钝化社会矛盾;完善行政执法投诉程序,规范对行政执法投诉的查处,认真落实有效投诉的处理,严格按照《海安县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加大查究力度。
5、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质效。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施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并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等执法文书在网上公开,依法保障和促进行政权力公开运行;进一步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审批运行监督机制和高效便民的行政服务模式,推进便民网络向基层延伸,大力加强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加强行政执法效能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及监督检查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质效,确保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坚决杜绝“乱作为”、“不作为”和“慢作为”。
二、狠抓三项重点工作,着力提升公正司法水平
6、大力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以“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创建为抓手,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细化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对容易发生偏差的环节、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几类案件,建立案例指导制度,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7、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建立、完善多渠道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机制,以开展“大调解机制建设提升年”活动为载体,努力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抓好县镇调处中心规范化建设,使之成为舆情汇集中心、调解指导中心、重大矛盾调处中心、交流对接中心和协调管理中心;建设多功能、全方位诉讼服务中心,积极构建诉前疏导、诉中修复、判前沟通、判后答疑四位一体的和谐诉讼机制,促进案结事了。大力推进“检调对接办案办理中心”和驻镇检察室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减少涉法涉诉上访;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与“大调解”衔接机制,通过排查、研判、接访、调处、回访等一系列制度的实施,有效减少新的涉法涉诉问题的发生,切实落实涉法涉诉信访源头责任查究制度,着力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努力维护我县的社会政治稳定。
8、致力维护司法公正。切实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执行情况、执行效果以及政法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情况的监督检查;大力推行执法办案全程录音录像机制,实行重大案件新闻通报制度,切实加强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信;建立健全网上舆情导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尤其对涉法涉诉网上言论,要安排政治敏感性强、综合业务素质高的干警及时进行正面疏导,依法公开处置,有效防范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着力解决影响公正司法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提高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的执法公信力。
9、不断完善执法监督。进一步落实警务、检务、审务公开,建立健全覆盖办案全过程的网上管理、监督、考核新机制。进一步细化执法责任,完善责任查究制度,落实案件评查、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工作机制;大力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定期组织执法巡视,着力查找并整改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的执法问题;不断推进司法民主,尊重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作用,组织开展听庭评审活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对律师等法律服务业的监督管理,完善对中介组织执业活动的社会监督机制,促进司法公正。
10、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强化全县政法干警党的利益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意识,进一步夯实尊重法律、敬畏法律、捍卫法律的思想基础;继续开展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着力提升政法干警把握运用政策法律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化实战应用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舆论引导能力;落实科技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的政策措施,加大中层以上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全面提高政法干警多岗实战能力;加强教育培训,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队伍。
三、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打造法治文化品牌
11、全面落实“五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以争创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县为目标,进一步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县级机关、各镇党政领导要强化争创责任意识,制定争创计划,建立组织机构,研究出台县级机关(部门)、乡镇、学校、企业、村居争创“五五”普法全国先进县工作标准,落实争创工作任务;按照省、市“五五”普法考核要求,明确争创工作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争创工作氛围,认真组织实施“五五”普法检查考核,强化督查指导,积极迎接全国、省、市普法考核验收;扎实做好“六五”普法前期调研准备工作,不断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12、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围绕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青少年学生等各类重点对象,进一步明确学法用法的各项措施。积极推动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通过行之有效的方式,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效果;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巩固电台、电视台、新闻中心“三大法制栏目”,继续抓好公务员、企业职工、农村干部“三大法制培训中心”,发挥好公务员、企业职工、青少年、农民“四大法制教育馆”作用;加强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普法中心户等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坚持普治并举,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依法治校示范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基层创建活动,在实践中提升普法效果。
13、加强法治文化理论与实践研究。召开法治文化建设研讨会,组织好第七届法治文化节,重点建设融司法活动教育引导与视频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司法文化主题广场,推动法治文化发展。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出一批有思想性,融法制与艺术为一体的书画、小品、舞蹈、相声等节目。开展法治文艺作品竞赛评比活动,努力扩大法治文化建设的社会参与面。各镇加强村居法制学校、企业职工法制学校建设和村居、企业、学校法制图书室建设。结合各镇实际,建立法治文化广场、家庭法治文化室,方便群众学法用法,年底组织命名表彰一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为全市法治文化建设推进会提供现场做好准备。积极参加全省以“公正廉洁司法”为主题的法治江苏高层论坛活动,加强法治理论与实践的研究,为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
四、深化法治县创建,夯实法治海安建设根基
14、巩固法治县创建工作基础。以突出实绩为导向、以群众得实惠为目标,深化法治县创建工作,进一步推动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人民群众知法守法、社会各方依法办事,不断提升全县法治化水平;年内,围绕“保增长、调结构、增效益”全县工作主题,从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高度来谋划法治建设工作,开展各项活动,努力使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修订完善法治县创建工作考核办法、细则,规范统一考评标准和程序,综合运用各种考评方式,把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考评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实效性;定期举办法治创建工作业务骨干培训班,推动法治创建理论与实践的探索创新。
15、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实践,巩固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各项功能,进一步落实基层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积极探索构建县、镇两级法治工作为民服务新机制、新平台,健全覆盖镇街村居的法治工作组织网络,全力推进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努力实现新形势下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认真总结推广近年来基层法治建设的创新经验,适时召开全县基层法治建设经验交流会,推动基层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16、推进企业法治建设。落实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切实加强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积极探索法律顾问参与企业决策模式,并在生产、销售、履约等各个环节进行审核把关,减少和防范企业经营法律风险;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进一步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推进企事业单位依法诚信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障和促进依法治企、诚信经营。
17、深入开展基层执法评议活动。各镇、各部门要健全和完善基层站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严格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推进基层站所政务公开,建立违法事(案)件建档分析通报制度,曝光在基层执法中不公正、不规范、不文明的执法行为,进一步深化基层执法评议效果。
18、进一步丰富法治创建载体。完善相应的考评标准,进一步规范“法治镇”、“民主法治村(社区)”、“法治建设双十佳”、 “依法治校示范校”、“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和公正司法示范点创建活动,切实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努力形成更加完善的法治创建工作体系,全面促进全县法治建设不断进步。
五、坚持以人为本,扎实推进法治为民办实事工程
19、积极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围绕全县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积极推动法治融入并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策应长三角一体化和沿海开发战略,为重大项目推进、重点规模企业提供法治保障;切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安排,努力解决经济增长中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大力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限制和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落后产能,坚决改变以牺牲环境、破坏资源、积累民怨为代价的不可持续的发展模式;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努力为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创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0、继续实施法治惠民实事工程。各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切实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切实把法治惠民工程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公正司法的工作载体,重点解决在涉法涉诉、环境质量、食品安全、法律援助、司法救助资金、排查化解纠纷矛盾等方面的问题。加大热点领域的执法督查力度,开展对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公布治理成果,落实对社会的承诺。各镇、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分级实施,有目标、有措施、有监督、有考核,定期公布,阶段验收,确保效果,不断增强法治惠民实事的影响力。
六、切实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21、强化领导机制。各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对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意义,真正做到法治建设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定期研究、切实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重大事项和难点问题。党委(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工作落实。建立健全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制度,分解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人大、政协要把对法治建设的监督检查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组织代表、委员定期视察督查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
22、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县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通过落实联席会议、责任分解、督查督办、沟通反馈等制度,检查、指导、督促各镇、各部门有序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进一步发挥各级法治建设协调指导机构的职能作用,强化条线的对口指导,推动区域法治建设上下互动、整体联动,形成齐创共建的整体合力。要进一步完善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协调指导,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加强对全县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跟踪、检查和督促。建立健全工作评估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年底,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的法治建设情况进行综合绩效考评,考评结果与各单位的评先创优挂钩。
23、注重工作创新。不断推进法治海安建设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切实改变工作作风,深入到我县法治建设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加强调查研究,善于发现典型、树立典型、推介典型,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的示范效应,形成勇于探索实践、积极学习借鉴、相互比学赶超、鼓励改革创新的生动活泼的法治建设工作的新局面,不断提升我县法治建设的新水平。
24、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法治建设的宣传力度,积极参与法治热线、举案说法等栏目组织与和管理,及时宣传法治建设工作中好的经验、先进典型和热点问题的整改情况,充分展示创建活动成果,激发人民群众参与法治海安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进一步加强法治信息报送工作,加大对各镇、各部门信息报送情况的考核力度。
 
 
 
主题词:法治工作  通知                                                                                    
  送: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人武部                                                
中共海安县委办公室                                                                   2010315
                                                                                                   共印160份
版权所有: 中共海安市委政法委员会   技术支持: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