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法治建设工作部署,高标准做好新一轮法治县创建工作,切实关注和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进一步深化法治惠民举措,推动事关民生的法律法规落实到位,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现就2010年度法治惠民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着力点,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建立健全解决事关民生问题的长效管理机制,以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感受到法治建设带来的成果,真正取得社会认可、人民满意的创建效果,促进海安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从而提升法治海安建设水平。
二、工作重点
1、阳光执法得民心工程。依托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不断提高电子政务水平,确保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公开;以12345公共服务呼叫中心为平台,切实加大对群众咨询、投诉、建议意见和求助问题的办理力度,努力提高机关的服务质量;严格行政执法资格准入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管理;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确保程序正当、定性准确、裁量适当,有效防止随意执法、趋利执法、执法扰民等现象;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定期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执法主体、执法依据、职责权限、执法内容、裁量标准、程序步骤、具体时限、监督方式等内容应当采取有效形式向社会公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并实施严格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相关配套制度。(牵头单位:监察局、法制办)
2、公正廉洁赢民意工程。以创建“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为抓手,建立健全公正廉洁执法长效机制,着力解决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不规范等问题,不断增强执法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以规范保公正,制定政法机关职业道德规范和干警执法行为规范,建立完善案例指导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建立执法公开定期检查制度和投诉、督查机制,强化政法信息化建设应用,做到“网上办案、网上监督、网上考核”,实现对政法干警执法办案的全程化、实时化、动态化管理;坚持以监督强公正,健全完善统一、全程、严密、高效的执法监督体系。全面建立执法巡视制度,专项整治执法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警务、检务、审务督察机制,聘请行风监督员,加大对关键岗位、重点环节的专项督察;坚持以考核推公正,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查究制,完善执法考评指标体系,建立由群众评判执法工作的机制;坚持以廉洁树公正,深入推进政法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与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相适应的政法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制度机制。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和禁令,依法依纪从严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牵头单位:政法委)
3、文化优化兴民风工程:大力弘扬社会主义优秀文化,抵制腐朽文化垃圾的侵扰,切实开展“扫黄打非”,促进和谐文化,继续加大网吧、出版物、音像制品、演出、歌舞娱乐场所等文化市场的整治力度,净化社会文化市场环境,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宣传,兴健康向上的高尚民风,巩固系列平安创建成果,努力打造政府放心、社会安心、消费者称心的文化市场新格局。(牵头单位:文化局)
4、法律进企护民利工程: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开展“促转型、促升级,助稳定、助发展”专项主题法律服务活动,充分发挥“特色园区法律顾问组”、“企业法律服务研究指导中心”的职能作用,为经济转型升级出谋划策、为企业经营管理保驾护航。组织全县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和项目建设,协助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做好企业决策前的调查论证、决策中的关系协调和决策后的跟踪服务工作,为企业科学发展当好“诸葛亮”;督促全县法律服务人员依法办理企业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以“定纷止争、化解矛盾”为宗旨,为企业平稳发展当好“消防兵”;引导全县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参与企业重大合同的起草、谈判和签订,为企业安全发展当好“内当家”;鼓励全县法律服务人员认真做好企业法律宣传工作,围绕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加强对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法制宣传,营造学法用法氛围,促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为企业持久发展当好“宣传员”。(牵头单位:司法局)
5、依法拆迁顺民意工程。坚持依法拆迁,确保政策合理。严格执行拆迁计划申报审批制度,依法办理前期各项手续,按照法定程序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规范操作程序,强化责任职责。始终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认真细化、完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最大限度地确保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通过政府限价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进一步完善住房安置体系。坚持“十公示一监督”制度,坚持政策统一、口径一致,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让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在阳光下运行。不断强化拆迁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杜绝野蛮、违规拆迁。(牵头单位:建设局)
6、农业执法解民忧工程。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力度,积极开展标准化示范基地、高效农田、高产示范方创建活动,引导农业生产主体加强农产品生产环境保护,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按标准组织农产品生产,突出品牌创建,力争从源头上控制农产品质量。加强农业投入品供应主渠道建设,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建立农资市场管理长效机制,维护农资市场秩序。积极推进种子执法年活动及农资市场专项治理行动,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测,保障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继续深入开展禁限用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禁限用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建立电力捕鱼监管体系,深入开展打击电捕鱼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出海渔民安全生产技能和应急能力培训,做好动物防疫和畜产品检疫工作,加大农产品检验检测力度,提高监测覆盖面,保障农产品安全消费、放心消费,力争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牵头单位:农牧渔业局)
7、行政审判维民权工程。畅通行政诉讼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理诉求,最大限度实现行政审判的公正裁判,提高行政审判的公信度;建立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行政纠纷疑难复杂案件协调机制,定期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探索建立行政诉讼协调机制,力争将行政争议解决在萌芽状态,行政诉讼撤诉率和协调成功率逐年上升;继续深化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确保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保持100%;建立行政案件庭审观摩机制,定期组织行政机关分管负责人观摩庭审,通过现场观摩、现场学法,增强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意识;建立行政诉讼情况通报制度,每季对全县行政争议案件发生情况、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情况、行政机关参与诉前调解情况等进行通报,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逐步提升。(牵头单位:法院)
8、劳动保障惠民生工程:认真执行《就业促进法》,促进就业持续增长,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加强村级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就业村创建率达50%。进一步巩固城镇职工五大保险,积极推进全员参保,全面开通社会保险网上业务大厅,建立12333电话咨询服务平台,畅通参保人员知情渠道。全力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覆盖率达90%以上。全面实施《劳动合同法》,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9.5%,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5%。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积极推进县镇村三级“两网化”建设,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建立劳动争议特邀调解员制度、劳动争议法律援助维权制度和劳动仲裁庭审旁听制度,促进劳动关系整体和谐稳定。(牵头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9、文明城管贴民心工程:围绕城管执法“服务经济、促进发展,关注民生、促进和谐”工作主线,坚持文明执法、服务管理。实施温馨提醒告知制和轻微违法首次免罚制,推行城管执法便民服务卡和城管执法工作回馈单制度。严格规范涉企执法检查,最大限度地减少固执企业建设和生产造成的影响。坚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做到行政许可严格、行政审批快捷、行政处罚公正。制定《城管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二十条措施》,取消广告设置管理方面收费规定,对工业投资项目、城市市政建设项目的占道施工和建筑垃圾处置费进行优惠收取。增加就业岗位和便民项目,设置“便民服务摊点”,对社会势弱困难群体办理社会摊点减免规费,对城区公厕全部免费开放,设置导厕和机动车停车示意图。提高市容管理水平和环卫作业服务质量,开展户外广告、交通秩序、老旧小区、违法建设、渣土处置、违法占道、校园周边环境等专项整治活动,推进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升级改选工程,全面优化城市容貌和人居环境。开展城管法律知识进万家宣传月活动、季度万人城管测评活动,昼夜开通城管服务热线,及时处理民生热点难题。(牵头单位:城管执法局)
10、安全生产保民安工程: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为基础,抓住重点内容、重点对象和各类培训班、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宣传教育形式,努力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核心,重点推广“1+3”安全监控体系,突出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制落实,不断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为关口,严格认真落实“三同时”,切实加强行政许可监督,切实把好安全生产源头管理;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专项治理为抓手,整合监管资源,强化过程监管,动态排查安全隐患,分级挂牌,不断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不断加强执法监管力度和责任追究制,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努力提高全县本质安全度;以抓好安全生产执法监管队伍为保障,不断提高执法监管业务技能和水平,进一步加强队伍廉政建设和形象建设,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民安工程的神圣职责。(牵头单位:安监局)
三、方法步骤
1、拟订方案阶段(2010年4月1日至5月15日)县依法治县办根据省市工作部署,在深入调研、广泛征询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全县法治惠民十大工程并制定实施方案。各单位按照全县工作要求,结合自身职能制定工作计划。
2、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5月16日至5月30日)动员部署法治惠民十大工程,加大对“法治惠民”工程的宣传力度。并通过大众传媒、宣传画廊以及采取公开承诺、发放宣传资料、集中咨询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办事项目、进度和结果,广泛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宣传法治惠民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工作、具体任务,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监督。
3、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6月1日至11月30日)结合全县效能建设深化年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多种形式法治惠民活动,全面提升服务水平,狠抓法治惠民工作落实。工作中,注重发现和培植典型,帮助总结经验,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以此推动工作开展,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进行视察和跟踪督查,确保“十大工程”推进快、抓得实、做到位、出成效。
4、总结评比阶段(2010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单位结合工作开展情况,认真组织自查,收集整理好台帐资料,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县依法办将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十大工程”承办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同时将通过发放征询意见函、报刊公示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法治惠民十大工程的意见,请人民群众监督、评判实事工程实效。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单位都要把改善民生作为坚持科学发展、转变发展方式、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大事来抓。建立起统一协调的法治惠民工程推进机制,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建立专门工作机构、完善政策协调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大民生”工作新格局。把落实法治惠民工程真正成为倾听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维护民权的实事工程、民心工程、惠民工程。
(二)落实长效机制。县依法治县办要不断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着力研究构建和完善改善民生的长效工作机制,每年法治惠民实施项目要在各单位主动申报的基础上,广泛征询民意,最终确定十项工程,并使法治惠民工程常态化动作。各镇、各单位要加大对法治惠民工程的支持力度,认真梳理和完善与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各项政策,完善民生政策体系,科学谋划、不断实践,科学制定解决民生问题的系统规划,努力创新民生工作的各项政策举措,为民生工作全面开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政策和制度保障。
(三)建立考评制度。县依法治县办要着力研究法治惠民工程考核体系,其结果作为加分事项列入年度“三大建设”考核总分。各镇、各单位要积极探索构建民生政策绩效评估制度,完善公共决策的监督和反馈机制,不断提高民生工作水平,进一步畅通民情、民意渠道,对群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问题定期开展督查活动,推动民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海安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
2010年4月28日
主题词:法治惠民 意见
抄 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海安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4月28日印发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