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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法治文化节常办常新、越办越好——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副主任沈国新寄语海安法治建设


(信息时间: 201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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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法治文化节常办常新、越办越好         ——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副主任沈国新寄语海安法治建设
 
9月21日,出席海安县第八届法治文化节的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副主任沈国新对海安举办法治文化节给予充分肯定,祝愿海安县法治文化节常办常新、越办越好,不断取得新累累的硕果。
沈国新副主任认为,海安县自2004年以来,连续八年举办法治文化节,并且是目前全省唯一的县(市)级法治文化节,在“三个程度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一定程度上,海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了南通市法治文化的蓬勃发展,南通市将于本月下旬举办首届法治文化节,继而成为全省首个地级市法治文化节;一定程度上,海安法治文化建设丰富了全省法治文化的载体和内容,为江苏在五五普法中实现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位居全国领先地位做出了积极贡献;一定程度上,海安法治文化建设策应了省委、省政府今年五月出台的全国首个省级《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这个《意见》吸收了海安法治文化建设中的许多经验,其中明确:在“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期间要举办江苏省首届法治文化节。因此,我们认为,海安法治文化节的创新性、引领性、示范性和品牌效应得到了充分彰显。
沈国新副主任指出,近年来,海安以法制宣传为先导,以推进法治实践为重点,法治海安建设向深度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海安首创的“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极大地推动了政府依法行政,公共权力运行更加规范,被最高人民法院称为“海安样本”、“南通现象”、“江苏品牌”;海安法治文化主题广场、法制教育馆、法治文化建设研究会以及遍布城乡的家庭法制文化室等各种平台和载体,在服务群众、服务决策、服务实践中发挥了智囊和参谋助手作用,在服务经济发展、服务民生改善、服务社会稳定中起到了细雨润物、强基固本的作用,极大地推动了公正廉洁司法和公民学法、守法、尊法,全县上下各方依法办事更加自觉。因此,我们感到,海安法治文化节的综合效能正在转化为海安加快发展的软实力、海安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新因素、海安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的新动力。
沈国新副主任寄望,当前,全省上下正在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江苏发展“六个注重”的要求,全面推进八项工程,省委已先后作出了一系列部署。省委、省政府还将召开深化法治江苏建设推进大会,法治江苏建设面临新的形势和更加艰巨的任务。希望海安通过举办法治文化节,进一步彰显法治文化在法治建设中的教育、熏陶、示范、引导作用,不但要继续丰富法治文化的产品和各项活动,更要注重“制度文化”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在县级层面,不但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更要注重发挥“软法”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充分体现法治的公平正义和社会管理的以人为本两者价值取向上的一致性和有机融合,积极倡导良法与善治,进一步拓展法治文化建设的内涵,深化法治海安建设,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更好地服务海安又好又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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