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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法院提前超额完成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


(信息时间: 201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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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人民法院于今年启动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截止5月底,共增补选任64名陪审员,提前超额完成不少于法官人数1.5倍的人民陪审员增选任务。

 

一是强化工作责任。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开展调查研究,摸清人员底数,明确增补人数。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市中院汇报工作计划和进展情况,争取上级指导和支持。

 

二是强化选任标准。对外发布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公告,深入单位、街道、社区宣传发动,做到选任数量、选任条件、选任程序、选任结果“四公开”。坚持将品行良好、公道正派作为主要选任标准,将敢于主持公道、群众威望高、善于做群众工作作为重要选任指标,将有热情、有经验、有能力、时间上有保障的合格人员选任为人民陪审员。

 

三是强化资格审核。在县人大指导下,组织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统一进行法律知识考试,着力围绕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政治业务素质进行深入考察。

 

四是强化陪审保障。出台管理办法,确定陪审员的权利义务、出庭规范、考核培训、管理规则和保障机制,规范操作。建立陪审员名册、业绩档案,参审案件做到一案一记、一月一报。畅通沟通渠道,建立陪审员QQ群,及时传达审判和管理信息。加强岗前和任职期间业务培训,举行资深法官讲座、组织观摩庭审。除根据实际情况发放陪审员补助外,陪审员加班补助费用标准在财政预算内实行与法院干警同工同酬。(海安法院  储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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