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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六字新航标”引领政府法治建设


(信息时间: 201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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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海安召开全县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县委、县政府推出“法治、争先、强基”六字新要点,并将其作为2014年全县政府法制工作的“新航标”。

 

规范行政决策上“法治”。开展“规范性文件回头看”,梳理排查重点部门,强化集中培训与法律辅导,增强法治思维指导文件起草和接受审查备案的意识。将涉及群众利益的通告等各类文件列入审查范围,发挥“红头”文件的良法善治功能。优化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完善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于一体的重大决策机制。

 

转变政府职能上“争先”。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突出房屋征收、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住房保障等重点领域的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强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实现审批改革的明晰化便捷化,促进政府服务高效规范。创新行政执法检查方式,严格执法人员库管理,推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向区镇延伸。

 

创新社会治理上“强基”。增进政府与社会互动,坚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不动摇,铸造“海安样本”精品牌。实行说理式执法,推进行政指导,预防次生行政争议发生。打造行政争议(纠纷)专业调处平台,关心、帮扶基层弱贫群体,实施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法制就在您身边”主题活动,让公众评判法治政府建设的满意度,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参与的政府法治浓郁氛围。 

 

(海安县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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