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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首创“法律援助条件后审制度”


(信息时间: 201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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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安“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接到一个特殊的求助电话:求助人戴某与其丈夫均是残疾人,半年前,戴某在海安县大公镇遭遇一起交通事故,后不慎丢失事故处理和住院治疗的所有证据材料,导致索赔困难。

 

海安县法律援助中心获悉这一情况后,迅速组织人员上门服务,经核实,戴某情形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后审制度”规定。县法律援助中心现场为其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并启动申请条件后审程序。至此,海安首例“法律援助申请条件后审”案件正式进入受理程序。

 

“法律援助条件后审制度”是海安县司法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创新建立的一项为民服务举措,主要针对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或不能及时提供经济困难证明和主要诉求证据材料的当事人,由法律援助先行介入服务,实行边受理边审查,并由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主动收集证据、调查经济状况等。适用对象主要为70岁以上老年人、患重大疾病无独立行动能力人员、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怀孕待产且行动不便的孕妇以及其他行动不便、活动受限人员。“法律援助条件后审制度”降低了困难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的难度,方便了群众,温暖了民心,有力提升了法律援助的社会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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