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治建设
县检察院案管部门四项举措大力提升便民服务工作水平


(信息时间: 2014-09-2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近年来,县检察院案管部门始终坚持执法为民,从提高群众满意度的角度出发,不断提升便民服务工作水平。

  转变思想观念,建设文明窗口。案管部门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导窗口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执法为民的自觉性,树立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筑牢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理念。通过多种形式,规范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态度及言行举止等,要求接待每一位来访人员时,要精神饱满、举止得体、用语文明、高效及时。

  推进检务公开,便捷案件查询。设置了专门的案件查询窗口,指派专人负责,查询范围涵盖自侦、侦监、公诉、控申、民事行政等业务,查询内容包括案件流程节点、案情摘要等内容,并对前来查询人员提供案件后续处理情况的电话查询服务,极大提升了案件查询的便捷度。今年以来共提供案件查询服务149件次,未有群众不满意现象出现。

  开通网上预约,深化便民利民。除提供上门预约、电话预约两种常规阅卷预约方式外,还开通了律师阅卷网上预约平台。需阅卷的律师只需登陆海安县人民检察院网站,点击进入律师通道,根据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即可提交预约阅卷申请。案管部门工作人员将在受理后两个工作日内将阅卷的相关事项进行网络回复,大大提升了律师特别是外地律师的工作效率。设立专门的律师阅卷室,在专用电脑上进行电子阅卷,并提供打印服务。制作《律师接待征询意见表》,在服务中不断改进。今年以来共接待律师阅卷62件次,收集《律师接待征询意见表》62份,得到律师的一致好评。

完善制度建设,提升服务品质。除不断创新便民服务举措外,还通过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岗位职责、细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规范度。如进一步完善了《律师阅卷须知》、《律师接待行为规范》及《案件监督管理科受理案件、文书材料范围》等规定,并将这些规定上墙公示,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给侦查机关移送案件、辩护人阅卷及递交材料等提供清晰、明确指引,有效提升了服务品质。                         (县检察院)
版权所有: 中共海安市委政法委员会   技术支持: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