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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开展 “诚信守法企业”创建评比活动


(信息时间: 201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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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依法治县办、县发改委联合对各区(镇)及亿元以上企业发出通知,就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将组织进行督查,同时分解各区(镇)今年创建任务数,并对创建活动提出要求。

 

根据南通市《关于进一步精简规范基层政法类台账资料的通知》精神,我县今年在考核区(镇)创建“诚信守法企业”活动中,联合县总工会等部门开展的“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一并开展,不另增加企业负担。在评比中,侧重评比企业在创建活动中的工作记录过程和反映工作成效为主要内容的资料,不要企业准备与评比无关的台账资料,考核不以台账为主,而是以县级机关相关部门对照考核内容对企业进行打分,汇总得分在85分以上并无“一票否决事项”可命名为“诚信守法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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