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治建设
县民政局推进创建法治低保工作亮点纷呈


(信息时间: 2017-10-2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近年来,县民政局城乡低保工作紧紧围绕“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资金落实,管理有序,操作规范,服务优良,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扎实开展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城乡低保工作朝着法治低保、阳光低保、公正低保运行,不断提高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水平,切实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不断创新,亮点纷呈,为维护社会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亮点一:坚持政府主导,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努力打造法治低保。为低保工作的开展提供依据,使低保工作在申请、受理、调查、公示、审批,资金管理、发放、监督等环节,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工作程序。

    亮点二:坚持“三公开”、“三公示”、“两审核”。即标准公开、程序公开、政策公开和申请后公示、批准后公示和长期公示;建立由个人申请,区镇调查审核、我局审批、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的运行机制。加强社会监督,建立以设立低保公开栏、举报箱、举报电话为主要形式的低保监督机制,在申请人居住地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并建立低保对象年度全面复核、集中民主评议、统一公示的长效机制,确保低保工作全程都在群众的监督之下,努力打造阳光低保。

    亮点三:实行分类施保,实现应保尽保,努力打造公正低保。对“三无”人员、残疾人员、重病人员及老年人实行重点保障;对特殊困难群体实行大病医疗救助,缓解他们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对因病、因灾、因子女就学等原因造成家庭暂时性困难,给予临时救助,帮助他们顺利地度过难关。

    亮点四:加强低保信息化建设,推进低保应用软件的应用和联网,实现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完善低保规范化管理,提高全县低保工作的社会效益和管理效率,为监督检查搭建信息平台,全面推进全县低保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亮点五:随着物价指数的变化和经济发展,适时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

    目前,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加强了低保规范化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城乡低保配套制度,规范操作程序,确保了救助工作的公平和公开。今后,我们将继续突出低保工作的亮点,进一步完善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申请审批程序化、资金筹措制度化、档案管理规范化、资金发放社会化和信息传输网络化的管理模式,使我县低保工作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版权所有: 中共海安市委政法委员会   技术支持: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