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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检察院以听庭评议活动 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


(信息时间:2016/10/12  阅读次数: <%=wenhao%>

      近年来,海安县检察院深入开展听庭评议活动,以规范化促进专业化,不断提高公诉人庭审技巧和能力,打造适应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公诉队伍,整体公诉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共提请抗诉3件3人,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2人,被省院评为“坚持理性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刑事诉讼监督先进集体。
      一、以规范司法为导向,严格要求出庭公诉标准
将出庭公诉作为展示检察形象的重要阵地,通过细节规范、实战指导、强化监督,确保出庭效果。一是从细节出发,全面规范出庭行为。在认真梳理出庭过程中存在的细节性问题的基础上,细化了包含着装要求、开庭礼仪和用语规范等3个方面15项的出庭公诉规范,严格公诉出庭基本行为,从而进一步树立了公诉人良好形象。二是从实战出发,全面指导出庭过程。针对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案件的不同出庭程序,明确普通程序庭审全面讯问、简易程序案件择要讯问的要求,对庭审中被告人翻供、部分共犯拒不供述、辩护人提出非法证据排除常见问题,梳理出单独讯问、交叉讯问、当庭播放同步录音录像、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等一些列模板化应对流程,确保做到程序规范、详略得当。三是从庭审出发,全面加强出庭监督。将庭审监督作为审判监督的关键节点,要求公诉人在指控犯罪的同时,对法庭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全面全程监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张某危险驾驶案中,法官未及时让公诉人对被告人提交的一份情况说明进行质证,公诉人当即提出口头纠正,避免了法官庭审程序违法。
      二、以提升能力为核心,积极重塑公诉队伍素养
契合检察改革,落实司法责任,不断锤炼公诉人业务素养,提升履职能力。一是转变司法理念。通过学习相关司法解释、刑事政策等,提升公诉人理论水平。同时,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等活动,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技能,进而构建独立审查判断、独立承担责任的司法理念,养成高度负责、严格细致、精益求精的作风。二是积累实战技巧。不定期选择重特大普通刑事案件,有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和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案件,新类型、重大疑难复杂等案件,组织青年公诉人观摩庭审和庭后讲评,从法庭讯问、证据质证、公诉意见发表等环节进行分析和互评。三年来,该院共组织公诉人集中观摩庭审15次,形成讲评报告7份,有效提升了公诉人的职业精神和专业素养。三是建设人才梯队。要求公诉部门助理检察员以上所有干警每人至少选报1个公诉庭,具有2年以上出庭经验的青年公诉人必须选取具有一定难度和影响的疑难案件参与听庭评议,通过案件审查、庭审应对、善后处置等各方面综合考量,进一步发掘人才、储备力量。先后有4名干警在各类竞赛中获奖,2名干警获“南通市十佳公诉人”称号,考核观摩庭连续三年进入全市前三名。
      三、以严格评议为重点,着力提升出庭公诉质效
从三个“着重”上下功夫,实现由重“听”向重“评”、重“议”的转变,通过查找不足、分析原因、提出措施,强化出庭公诉质效。一是着重把关案件审查质量。将评议重点放在如何保证案件的审查质量上,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尽量避免有重大证据瑕疵的案件进入审判环节;强化非法证据排除和瑕疵证据补救工作;注重证据、事实和法律在办案过程中的综合运用。如刘某诈骗案中,刘某提出某侦查笔录公安人员未让其核对就签字了,经阅卷并核查同步录音录像后发现,其在公安机关办案工作区供述形成的笔录与同步录音录像内容存在差异,公安人员未详细记载其辩解,故对该份笔录予以排除。二是科学建立案件评查方法。组建由专业评委和社会评委共同参与的评委队伍。专业评委由检委会委员、资深检察官、法院法官及知名律师等组成;社会评委以代表委员、特邀检察员等为主,适当邀请街道、社区干部等社会人士组成。全面实施评委现场点评,注重评议的专业化、精细化、深入化。

      三年来,该院共邀请专业和社会人士40余人次,组织各类评查13次。三是做好庭后总结评查反馈。召开评议会评析总结庭审情况,对公诉人庭审应变、证据分析等能力分析点评,对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进行剖析,提出整改意见。同时,根据评委评查情况,要求公诉人撰写审查和听庭感悟,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一案一总结。每半年召开一次评议交流会,放大个案经验,检验评议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