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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三个强化”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信息时间: 201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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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近日,海安县调处中心召开会议,研究部署2015年社会面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强化舆情信息排查收集机制。按照“发现得了、控制得住、化解得好”的要求,组织民调主任、专职调解员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死角。以社区网格员、信息员为依托,构建全覆盖的排查预警网络,努力提高第一时间发现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能力。严格落实重大矛盾纠纷直报和“零报告”等制度,对有的价值信息实行“一案一奖”。强化重大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认真进行统计、梳理和分析,按照纠纷性质、对社会稳定的影响程度、激化的可能性,分门别类地逐一登记、建档,逐件进行调处,落实责任单位,明确专人负责,规定化解时限。对一般的矛盾纠纷,及时就地调解;对涉及人员多、领域广、情况复杂的重大矛盾纠纷,采取交办、挂牌督查、领导包案等多种方式积极有效化解,实行终结处理;对大排查中发现的重点人员,落实帮教措施,对其中可能危害社会的,落实管控措施。强化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加强对矛盾纠纷的发生、发展以及变化规律的研究和分析,重点分析研判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的苗头隐患和疑难矛盾。建立重大矛盾纠纷动态预警制度,根据矛盾纠纷发生演变的过程,划分相应等级,制定相应的化解预案和工作措施。对征地拆迁、房屋征收、劳动保障、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和涉军涉农涉企等重点群体的矛盾纠纷,按照纠纷性质、积压时间、影响社会稳定的程度、激化的可能性,督促落实化解措施和稳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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