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清晨,县人民法院曲塘法庭孙翠燕法官走下火车,立即被掌声和鲜花所包围。在刚刚结束的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表彰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电视电话会议上,孙翠燕法官作为江苏省4名全国优秀法官的代表赴京领奖。 在欢迎仪式上,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焦广琪对孙翠燕获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表示热烈祝贺。他说,孙翠燕同志是基层人民法官的优秀代表,是全县广大政法干警学习的榜样。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帅建明说,孙翠燕同志是新时期青年法官的楷模,是身边的陈燕萍、杨志南,要以此为契机,深入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以典型感召力引领全市法院队伍建设。 面对殊荣,孙翠燕说,作为一名普通的法官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但组织却给了她很高的荣誉,荣誉归功于大家,归功于法院。她表示,荣誉只代表过去,在今后的工作中,会以此为鞭策和动力,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继续做好审判工作。 孙翠燕从事民事审判工作15年,面对的都是基层朴实的老百姓,接手的多是“剪不断,理还乱”的家务事。她在工作中总结出了“统筹三法”,即搭配法、归类法、穿插法,灵活办案,所办案件又快又好。她不满足于传统办案手段,不断探索创新。她创制“友情提醒书”,敦促当事人及时履行生效文书,极大地提高了自觉履行率。她在边远地区增加“巡回审判点”,定期巡回审判,真正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她奔波在“法律早市”,为不影响农民耕作、职工上班、企业主经营、个体户开店,她都在晨间进行送法上门活动。2008年,她因业绩突出,成为全南通市法院的“办案状元”。2009年,她先后被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被南通市委、市政府评为“南通市十大平安卫士”并荣记二等功。2010年她被省委政法委评为“江苏省杰出政法干警”,同年6月被省高院记一等功,同年12月被江苏省高院评为省“十佳法官”。(通讯员 储慧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