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安县对“长安法治杯”竞赛中获得前3名的区镇,授予金、银、铜杯,对前4名区镇分别给予奖励。该县将社会管理创新、综治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列入竞赛内容,以专项考核通报排名为杠杆,极大地激发了基层平安法治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海安县注重和谐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通过保障机制同推进、协调机制同落实、激励机制同制定,确保两者相辅相成融合发展。该县政府从决策层面注重关注社会平安,将平安法治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县镇两级财政每年落实社会管理创新(综治长安)建设经费1亿元,严格落实综治“一票否决”和黄牌警告制度,法治建设强调综治考核结果运用,促进了平安法治各项措施的落实。去年以来,县镇两级党委政府开展重大决策(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246项,采纳意见1000余条。同时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建立各类专业调解组织19个,化解矛盾纠纷1.2万余起,未发生一起群访案件,全县公众安全感和法治群众满意度均位居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