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履行价格主管部门调解处理价格争议的职能,高效、便民的解决价格纠纷,化解价格矛盾,规范价格争议调解处理行为,支持公平、公正、合法的市场有序竞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监督管理条例》、《江苏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海安县物价局建立了海安县价格争议调解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海安县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证中心主任兼任海安县价格争议调解办公室主任。
生活中,您在遇到价格纠纷争议时,除了诉诸法律,还可以申请价格部门进行调解处理,比如说,楼上漏水,造成楼下住户财产损失,赔偿价格如何确定?发生交通事故,财物被损坏,如何确定赔偿价格?谈不拢怎么办?从4月20日起,发生价格争议只要提出申请,价格部门将免费调解处理。
申请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与价格争议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申请人;有具体的调解处理请求、理由及事实依据;当事人双方同意调解。但是,涉嫌价格违法,依法应当立案查处的,已提起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复议,且已被依法受理,以及通过非法渠道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等情形,不可以进行调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