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行政长官出庭应诉率100%
近日,江苏海通电器有限公司与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三人夏桂冬工伤行政确认一案在海安法院大法庭开庭。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李如生作为被告人出庭应诉。在法庭上,李如生局长答辩称:“我局作出的‘829号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夏桂冬为工伤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其一,适用法规准确。根据相关的证据材料能够证实,夏桂冬所发生的机动车事故,时间是中午下班时间,地点是下班的合理线路上,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的情形,依法应认定工伤;其二,工伤认定的行政程序合法。恳请海安县人民法院维持我局这一工伤认定决定。”
此案的开庭审理,拉开了海安全县行政审判庭审观摩暨法治惠民十大工程现场推进会的序幕。该县政法系统行风监督员和各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干警代表、新闻媒体记者300多人被邀参加观摩。县人大代表、行风监督员对庭审情况进行了点评,“海安现象”再度引起社会关注。
海安县前后两任县长出庭应诉,持续保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被誉为全国独一无二的“海安现象”,曾经入选2007年“江苏省依法行政十大新闻”。该县从2003年以来,大力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通过诉讼有效纠正行政机关执法过错,推动行政执法人员自觉规范执法行为。如今,不少行政机关在执法中遇到问题,主动邀请行政庭法官“讲课”,寻求法律支持,形成了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良性互动机制,执法水平有了明显改善,行政机关的败诉率逐年减少,近两年均保持在5%以下。
该县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把这项工作真正当作倾听民声、顺畅民意的重要渠道抓紧抓实。近3年来,该县各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参与行政诉讼协调,原告撤诉的案件均超过60%,在实现案结事了的同时,取得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海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焦广琪表示,“有些行政争议起初相差不大,往往由于有‘拍板权’的不能及时参与调解,造成问题久拖不决,在漫长日久的讨价还价声中,行政相对人的诉求期望会越来越高,导致争议加大,变得难以调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推行,较好地破解了这一难题。”
今年,该县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风监督员观摩行政审判庭审等作为推动公正廉洁执法司法、有效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并将“行政审判维民权工程”列为全县法治惠民十大工程之一加以推进。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答辩制度的意见》,硬性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从仅仅出庭应诉到参与亲自答辩的转变,建立起规范行政机关公正廉洁执法行为的长效倒逼机制,并重申了行政机关“一把手”必须出庭应诉的4种情形,即本年度的第一件行政诉讼案件;社会影响重大、群体性行政诉讼案件以及涉案标的金额巨大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当年在行政诉讼中败诉后又发生的行政诉讼案件;人民法院或者政府法制办建议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的行政诉讼案件。在此基础上,由县依法治县办公室、政府法制办公室、法院加强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的联合考核,并列入部门年终法治建设百分考核体系,有效提升各镇、各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注、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法治建设的根本要义。行政机关负责人亲自出庭应诉,行风监督员观摩行政审判庭审,是坚持依法行政、推动公正廉洁执法的最好诠释。‘海安现象’折射出他们从县领导到部门干部、从机关到基层、从党员干部到广大群众无处不在的法治理念。”应邀参加庭审观摩活动的南通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陈慧宇说道。
(王志高 朱陈康 陈金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