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畅通民意诉求渠道
“实行群众事务党员干部代理,为群众配备事务代理人,提供保姆式服务,做到‘你的事我来办,你动嘴我跑腿’,全县5000多名党员干部都成为‘群众事务保姆’。”5月24日,在南通“政法机关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专题调研会上,海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焦广琪介绍,群众事务党员干部代理制度不但顺应了人民群众对社会管理和基层党组织及党员干部的新期待、新要求,而且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早在2004年,海安县委县政府为了解民情、倾听民声、解决民生、畅达民意,构建畅达民意的绿色通道,印发了《关于认真实施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的意见》,规定每月安排8次县级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乡镇和部门均需安排1名负责人接待上访群众。县、镇两级均公布了领导接待日安排表。仅2010年,海安县委县政府领导在97个来访接待日中,就解决信访问题327件。14个镇和重点涉访部门在2860个领导接待日中,解决了977件信访问题。随着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重视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海安县在齐抓共管中探索了一系列帮助群众解决各种诉求的创新做法。如今,该县已形成县四套班子负责人赴镇、镇负责人赴村下访制度,书记、县长信箱,党代表约见党员、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网上回帖员制度,舆情快报制度,“12345”公共服务呼叫中心,“94.1”政风行风热线,民生“110”、民生热线等十大畅通民意渠道。
海安县把解决民生问题摆在突出位置,为时刻提醒公务员顺应群众诉求、畅达民意渠道,将《海安县十大畅通民意渠道》印制在县四套班子负责人接访的《工作日志》首页。自十大畅通民意渠道开通以来,该县共接受群众监督意见22300多件,为民解决困难2650多个,政府投入超过2亿元为民办实事,接到群众感谢电话1600个,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500多万元。
群众诉求渠道畅通,融洽了干群关系,优化了发展环境,全面小康建设水平也得到了进一步提升。该县连续5年进入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和中小城市综合实力“双百强”行列,入选全国最具投资潜力的中小城市百强县,全面小康实现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