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工作部署的执行力,不断强化综治长安建设“重在基础”、“功在平时”的意识,增强基层综治工作序时效果,近日,海安县出台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季度督查实施办法》。
该《办法》由督查项目、督查方法、结果运用三部分组成。督查项目分为序时性基础工作、指标性重点工作、阶段性交办工作,序时工作包括月报表及报表内设的相关项目资料、区镇综治成员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落实维稳工作措施,信息上报及基层综治工作人员和社会管理专业队伍的在岗在位、履行职责情况;指标性工作包括每月3日前上报的重点指标任务的完成情况,新型社区建设、平安企业创建、新增录像监控、社区网格化管理等指标性工作完成情况;阶段性交办工作指县综治委办以书面或电话通知的工作,按要求参加县组织的相关会议、活动、培训等等。督查方法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对季度督查成绩将以书面形式通报各区镇负责人,并按季度督查2%、半年考核5%的比例计入年终考核总成绩。
近年来,海安县不断加强综治工作机制建设,通过建强组织领导机制,提升综治工作推动力;建严工作落实机制,提升综治工作执行力;建优导向激励机制,提升综治工作创造力。连续三年公众安全感群众满意度调查全市第一,连续八年被表彰为“省平安县”,为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