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开发区政法综治局调处了多起农民工劳资纠纷,帮助他们拿到足额的劳动报酬,有力的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但仍有一部分因为相关证据不足或找不到相关责任人致使农民 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基于此,开发区加强了政策法规的宣传,采用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进工地宣讲等多种形式,广泛宣讲劳动法规知识,同时对农民工务工“三提醒”:一是“跟对人”,农民工要跟对老板,选择比较熟悉、诚信的老板为好,对于基本情况不了解,或者过去有劣迹的老板要慎之又慎,避免出现讨薪无门的现象。二是“立字据”,以往老板与农民工大多口头约定工资报酬和相关要求等,完工后,因为无协议字据,双方若发生争执,工资随老板定,打工者只能无耐地选择接受。因此,开工前需要书面约定相关事项,避免口说无凭。三是“勤结账”,农民工跟准老板打工,一年可能在多个工地做多项工作,一个项目或工地结束,要及时跟老板对账确定已完成的工作量,若不能及时结薪则需老板出具工作量清单,结算阶段性账目,年终完工后再跟老板结账。若老板不能及时给付工资报酬,应书面约定给付时间及要求,以便未来结账有理有据。通过此次法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农民工维权意识,让农民工知道维权、懂得维权,敢于维权。